关于包拯的历史事迹(关于包拯的历史事迹简介)

一、包拯六大奇案?

包拯审理的案件不止六个。其中最为著名的案件为:

1.狸猫换太子,将后宫几十年前的奇冤昭雪天下,使皇帝迎回生母李娘娘。

2、审乌盆,通过审问被冤魂附体的乌盆将一桩冤案大白与人。

3、割牛舌案,农夫的牛被割舍,无法耕种,包拯反其道而行之让农夫杀掉牛,从而引出凶手,因为在宋代法律规定宰杀耕牛犯法。

4、真假太子案,宋仁宗二年四月,有一男子自称自己是皇子,引起皇帝注意,命包拯彻查,最后发现该男子不是皇子,同时该案件也是一起有预谋的骗局,幕后之人为全大道的和尚。

5、铡美案,新科状元陈世美抛妻弃子,当驸马,后又因秦香莲寻夫,当然不认,意图杀妻灭子,秦香莲来开封府具状申告。最后包拯不惜自摘乌纱将陈世美铡于龙头铡下。

6、下陈州,讲述国舅放粮,哄抬价格,导致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,包拯查明真相,铡了国舅。

包拯作为历史上最善于断案的清官之一世所共知,其一生所断的六大著名案件为:《铡美案》、《审乌盆》、《审牛舌》、《狸猫换太子》、《探阴山》、《铡包勉》。

包拯(999—1062),汉族,宋庐州合肥(今属安徽)人,字希仁。天圣朝进士。累迁监察御史,建议练兵选将、充实边备。

奉使契丹还,历任三司户部判官,京东、陕西、河北路转运使。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,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。改知谏院,多次论劾权幸大臣。

授龙图阁直学士、河北都转运使,移知瀛、扬诸州,再召入朝,历权知开封府、权御史中丞、三司使等职。

嘉裕六年(1061),任枢密副使。后卒于位,谥号“孝肃”。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。

知庐州时,执法不避亲党。在开封时,开官府正门,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,杜绝奸吏。

立朝刚毅,贵戚、宦官为之敛手,京师有“关节不到,有阎罗包老”之语。

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——包青天包拯又称(包公)出身于庐阳一个官宦家庭。二十八岁考上进士。按照宋朝的制度,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,但包拯是个孝子,他信守圣人所谓“父母在,不远游”的教诲,直到三十六岁才正式出山,当了知县这样的小官。

在知县任上,他断了一个奇案,声名远播。三十八岁升任知州,清明廉洁,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,之后,便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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